红灯区,大麻,同性恋——对于绝大多数特地前来荷兰的人,他们的目的绝不是修身养性。
可对施男,这里是完美的地方。虽然沉闷枯燥,却可以换个角度,把它想为清静的生活,何况还有乡郊的成片郁金香和大风车,就连她曾痛恨的鸟语,现在都变得动听。
施男走前就知道,自己在这里决不只是呆半年。半年不够。
北京最刻骨铭心的地方,他家,她家,后海,华普,朝阳门那个麦乐迪的楼梯间,还有从那里走回家的一路。这些地方,她都可以刻意不再去不再经过——除了她家。
走前那两周,每天经过楼口,都依稀看见他站在那里等她。她怎么能忘得掉,那次下了楼,看到他一脸疲惫,只因为自己的一句话,问都不问地就飞了回来的样子。她怎么能相信,那时的他是假的?
可不信不行,事实明晃晃摆在眼前不是么。
所以,半年绝对不够。
每天除了学习开会,剩余时间都被其他同事用来游玩。施男不,她找工作。她去程斌那个商会朋友那里,拿到全荷跟有贸易合作的公司的名册,不论大小,写简历,发邮件。
终于收到一家公司的回复,在首都阿姆斯特丹,施男请了一天假去面试。结果不错,施男如实地向对方交待了自己的现状,对方很看好施男,同意她辞了灯泡公司后便可以直接来上班。
看看时间,中午而已。施男找饭馆吃饭,顺便去首都的市中心看看。街上情侣很多,但更多的是男男配,果真不愧对同性恋天堂的美名。
迎面走来一对儿,竟然还是亚裔。施男侧偏,试着躲开,这对儿中的一个却偏偏往她躲的地方凑。
施男抬头看,一看吓一跳,竟然是——沈玥。
餐馆里,沈玥和施男对坐。他的朋友先回了酒店。
“我那时候一直就纳闷儿,你这么好的条件,怎么就没见过你有女朋友。”施男淡淡地笑,她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地笑了。
“我那时候也纳闷儿,你这么好的丫头,怎么就没见你有过正经男朋友。我知道跟你同级那小子根本不是你什么男朋友。”沈玥说的是叶枫。
“法眼法眼,那时候大家都以为是。怎么,你们特意来体验天堂?”
“呵呵,对来玩。我们刚去过柏林,那里住着30多万同志不说,还有座男人城。”沈玥本正激动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看看施男,“你不鄙视这个吧?”
“不不不。”施男摆手,话语突然深沉起来,“对我来说,和谁爱都是爱,只要是真爱,都可贵。”
沈玥看出来她不太对劲儿,问,“你又失恋了?”
“怎么叫‘又’失恋了?”
他哈哈大笑起来,“施男,你竟然不记得了么?舞蹈团活动第一天,你便来请假,说自己失恋,没情绪。”
哦,是哦,那次是和汪帆。可那次的痛和现在比起来,根本不算得失恋。“沈玥,你记不记得你那天跟我说,有些感情要忘掉,一辈子也不够?”
“当然记得。”沈玥正色,点了支烟。
“那你现在幸福么?”
“幸福。只是想起他,心里还是有个大洞。”
多么恰当的比喻,心上的一个大洞,施男无奈笑笑,“当时我听你的话没感觉,现在却煎熬在每个字里。”
沈玥不说话了,烟雾缭绕,他隐隐听见她沉默前自言自语似的一句话,“可我还是相信,烟,总会戒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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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一晃而过。
施男告诉程斌,她不会再回去上班,随他处置,该交多少毁约金,让他算清楚。
程斌在电话那头叹气,“施男啊施男,你怎么这么任性。都半年了,还没振作起来?真错看你了。”
“你没见过失恋的人么?”
“施男,就你那也算失恋?不就是个床伴儿么!”
施男“啪”地扣上了电话。
程斌有种得不偿失的感觉。他并不清楚自己上次接了施男的手机并佯装和她亲密,是否直接造成了他们的分手,但是他知道,推波助澜的作用是肯定有了。他原以为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久便可以间接得到单了身的施男,却不想原来她伤得这么重:立即要离开北京不说,即使过了半年,还不愿意回来。
原来他程斌亲手将她推得离自己远远的。
过些天,施男接到他电话,“上次我的话过分了点,你别生气了。”
“不关你的事。我早该醒了,你说的对,其实我只不过就是个免费的处女。”如此轻贱自己的句子,她的语气却好像在说八卦新闻而已。
“怎么听起来像自暴自弃?施男我告诉你,你在那边可别做糊涂事儿。”
“我不会拿别人的不道德来惩罚自己。”她终于轻笑出来。
“但愿。”程斌最后说,“手续我都帮你办好了,毁约金也免了。不过有个条件。”
“说吧。”
“以后若回国,一定要回我这里。”
施男接下来开始忙着在阿姆斯特丹找房子,没时间看来看去,匆匆订下一间两大居的公寓,和一个荷兰女孩子玛德琳合租。她从没有在外租房的经验,更何况是合租,刚开始还觉得不错,后来渐渐发现问题。
玛德琳人很不错,热情开朗,比施男小,刚上大学,也是第一次在外面住。施男蛮喜欢她,唯一不便是她经常带男朋友回来过夜。两人共用卫生间,施男好几次半夜或早上迷迷糊糊上厕所时,撞见她男友,可他居然还跟她笑着说早安晚安。
这晚施男快入睡时,听见玛德琳断断续续的叫声。她知道那是什么,她也曾发出过那样的声音。那时他用磁得令她发麻的声音说,施男,为什么你叫得这么好听?
第二天早上,玛德琳面色红润,见到施男,说,“Nan,你没有男朋友么?”
施男端着泡好的玉米片,坐下道,“没有。”
玛德琳神秘一笑。
周末,她带回来一个男孩子,施男看着觉得面熟,却不想不起哪里见过。
玛德琳说,“Nan,这是我哥哥希塔。”怪不得,原来是长得像她。
施男和希塔握手,互相问好。希塔比玛德琳大三岁,却比施男小一岁,刚毕业,没找工作,先做一年社会义工。荷兰盛产高个子,他也不例外,亚麻色的短发,典型中北欧式的深的轮廓的脸,蓝的眼睛。
电话响,是玛德琳的男朋友,没几句她便挂了,“我要出去了,哥哥你和Nan继续聊。Nan,他做饭非常好吃,一定要他给你做。”说完旋风一样就出门了。
施男看看希塔,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从前绝不是面对男生害羞的人,可现在却好像失去了活泼的天分。
希塔对她笑,“你饿么?”
施男不饿,可是她说,“很饿。”
希塔似乎找到了可以发挥他强项的机会,眼睛顿时亮起来,“你吃过豌豆汤没?”
“吃过。不过你可以做你的版本,没问题。”
于是希塔开始兴致勃勃地做饭。豌豆汤是一种用豌豆,肉肠和土豆混合熬成的浓汤,浓到几乎接近固体,配面包下肚,是荷兰少得可怜的传统菜之一,对于人来说,实在不算美味。
看希塔忙得大汗淋漓的样子,施男终于知道为啥日耳曼后裔都不讲究吃了——他们根本没这天份。希塔要做的准备很简单,就是将肉肠,土豆和洋葱切好而已。在国内,施男基本上已经属于不会做饭的人,是偶尔帮妈妈打个下手的半个厨盲,可如此低能的她,此时都觉得自己跟希塔相比简直是大厨。她看不下去了,推开他,说我来,哗哗哗几下便切好,转头对希塔说,你开火吧,可以下锅了。却见希塔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你真厉害。”
“这有什么厉害?切菜而已。你去看看真正的厨子都怎么切菜的,比我快好多倍。”
希塔显然被震慑住了,对施男流露出无比崇敬的目光。施男心想,真是没见过世面~~~
后来希塔提起这段时,说,我当时那是装出来的啊,不然怎么赢你开心?施男不屑,我当时开心,分明更加鄙视你。
做好了,希塔把翠绿的浓浓的汤浇在切好的面包上,跟施男说,“请吧。”
天气寒冷,施男喝着这个高高的男孩子做的热汤,冰冷的心竟然渐渐暖起来。
那以后,希塔一有时间,就来给施男做饭,荷兰的那区区几道名菜做完了,就拿着食谱来做法国菜德国菜意大利菜。他带她去市场买新鲜的鲱鱼吃。
他们对着脸,张大了嘴,抓住去头剃骨了的鱼的尾巴,比赛谁吃得快。希塔说,“我见过好多外国人都不敢这样生吃,你真勇敢。”
“不知道吧,我从前外号小豹子,你见过豹把猎物煮熟了吃的么,”施男边吃边说,“这才肥美味鲜。”
“Nan,你们人都说人有上辈子,你这么爱吃鲱鱼,你上辈子一定是这里的人。”
“嗯,而且还是个荷兰人。”施男吃得高兴,顺着他编。
“是个荷兰女人。”
“嗯,而且还是个你认识的荷兰女人。”施男吃完最后一口,希塔用纸巾给她擦嘴。
“是我喜欢的荷兰女人。”他俯着头看她,白的面孔染上,轻轻哑哑地说。
施男一阵眩晕。
眩晕不是因为希塔的表白,而是那一刻有人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她错身让路时,瞥见远处一张脸。那张脸在她看见它的那秒便转了向,往前赚留给她一个瘦高的背影:包住了头发的黑线帽,深蓝色厚呢大衣露出穿着黑色窄裤的笔直的腿,漆亮的黑皮鞋,宛如刚从秀场上走下来的男模,步子迈得匆忙,却引来所有擦身而过的人的回望。
不会是他,不会是他,施男告诉自己,他怎么可能在这里,一定是看错了。帽子遮住发色,还不到一秒的一瞥,也许只是脸长得像他的本地人罢了,而且他从来不刻意穿过份时髦的衣服。
希塔拽拽她,她回过神儿来,“希塔,你刚才说什么?什么荷兰女人?”
他百折不挠,依然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说,“我说你上辈子可能是我喜欢的荷兰女人。”
他等她怎么回答,半天,她却不说话,低头静静。
好久,希塔终于觉得不对劲儿,问她,“Nan你怎么了,被我吓到了么?对不起我忘记了,人都很含蓄,我不该这样说对么?”
施男抬起脸,希塔看见两行泪,她说,“不,这样很好,比在说出来好。”
希塔一脸迷茫,“Nan,我听不懂。”
“我是说,这样场合下的表白,才是真正的表白吧。而不是因为一时的和意乱情迷。”施男抽抽鼻子,“可是希塔,我要对你说抱歉。”
“我不够好,是么?”他的蓝眼睛无辜地望着她,纯净无暇。
“你很好。是我,”大片的泪珠落下来,“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