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丰很幸运,他还没来得及想象,就看到了这幅图画。
原来长亭中早有先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像是一家子,正在起火做饭。
虽不是什么珍馐佳肴,但那热腾腾的汤气也足以让姚信华垂涎三尺了。最重要的是,她分明闻到了香喷喷的肉味。所以她看着叶少丰从包袱里拿出的冷馒头和野果子感到分外的哀怨。
叶少丰哄她:“等进了城就带你去吃红烧肉。乖,先吃点馒头垫垫肚子吧。”
姚信华不接馒头,反而去捏他的脸颊:“哄人就要有哄人的样子!你摆个木头脸给谁看啊?”
叶少丰挤出一个笑脸,又重复了一遍:“等进了城就带你去吃红烧肉。乖,先吃点馒头垫垫肚子吧。”
“好丑……”她的视线飘向肉锅。美男真是样样都好,就是不能拿来填肚子啊。
“两位如果不嫌弃,就过来一块儿吃吧!”正在煮饭的妇人笑咪咪地招呼他们。
其实他们一进来,人家就一直在注意了。姚信华的“司马昭之心”也自然早被看穿。
不给叶少丰客气的工夫,姚信华早已欢呼着一条腿蹦过去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这位妹子脚上有伤?”
姚信华摆摆手:“没事没事!不小心扭到了而已!”
“他爹,把咱们的药酒拿来。”
姚信华叠声拒绝:“不用不用!我已经快好了!只要再吃上一碗热腾腾的肉汤,那就能完全好了!”
谁知突然冒出不合谐音:“当心变成大肥猪!”
姚信华眉毛立刻竖起来:“是谁说的?有种给我站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跟她一样对肉汤虎视眈眈的小男孩,旁边还有一个很试巧的小姑娘。想是妇人的小孩。她变脸如翻书:“哎呀,这是姐姐的孩子吧,真是聪明伶俐啊!”臭小孩,给她等着!
妇人盛了一大碗肉汤递给姚信华,笑道:“小孩子不懂事,妹妹你不要介意。”
姚信华接过来,一边得意地瞥着小男孩,一边回道:“哪里哪里。姐姐一家这是要去哪儿?”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迁徙,倒像是走江湖卖艺的。看那妇人的丈夫一直没说话,老实巴交的样子,身体却很壮实,穿着也是干脆利落的短打扮。
“四处流浪,演演杂耍,混口饭吃。”妇人一边说话一边分饭,“那边停着的就是我们的马车。妹妹这是要往哪里去?”
“啊……我们?”姚信华看看肉汤,又看看默默吃饭的叶少丰。从来都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临时起意的时候居多,一被问起,反而一时想不出名目来了。
“哪儿去?”妇人忽然很严厉地又问了一遍。
姚信华一愣,才发现不是问她的。
原来那两个孩子正抱着饭碗偷偷往外溜。被母亲一喝,吓得站住,连头也不敢回。
“娘……”两个孩子像刚出生的小猫似的,怯怯的。
“不许去!给我回来好好吃饭!”
“可是娘……”
妇人的口气软化了一些:“娘知道你们的心,可是咱们没有那个余力。”
“娘——”两个孩子转过头,全都噘着小嘴。
姚信华和叶少丰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哦——原来如此。”姚信华嘴角噙着坏笑。
吃完饭后,姚信华逗着小姑娘说出刚才他们要去哪里。原来是亭子外草丛里卧着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崽,断了一条腿,怪可怜的。想是两个孩子想把它抱回去养,爹娘却不同意。
“我可以治好它!”她洋洋得意,一副天下唯我独尊的模样。
“真的!?”四只眼睛立刻亮闪闪起来。
“当然是真的!但是有个条件。”嘴角的坏笑蔓延到眼睛里。
叶少丰忽然想逃跑,如果此时她没有靠在他身上的话。
可惜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才不会给他跑掉。“如果你们能让这个大哥哥叫我一声好姐姐——我不仅给这只狗治伤,我还答应你们把它养大!”
四只亮闪闪的眼睛立刻转向一脸苦相的叶少丰:“大哥哥!”
叶少丰不知道这叫不叫作“挟天子以令诸侯”。只能说姚信华这种不放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的性格,当乞丐真是可惜了。她应该当商人才对——奸商。
“大哥哥!”亮闪闪外加殷切切。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就算你们不求她,她也会把这只小狗治好的!——他是多么想这么说啊!可是此时此刻他又怎么说得出口?
头皮啊!硬起来吧!“好……”
“好?”六只眼睛亮起来。
理智啊!闪边去吧!“好……”
四只小手紧张地抓住了他的衣袖。
一滴冷汗滑下额头——“好嗯哼……”
“什么?我没听清!”
“好……姐姐……”
姚信华简直就像脸上开了朵花:“乖小丰,把我的药箱拿来。”
叶少丰立刻扭头而去。
“大哥哥脸红了!”“大哥哥连耳朵都红了!大哥哥生病了吗?”
“放心放心,大哥哥只是在害羞而已。”哦!阳光多么灿烂!生活多么美好!
就在那一瞬间,害羞的美青年也警醒到,如果将来他们有了孩子,像今天这种场面一定会不断重复上演吧。好……好不寒而栗啊……
结果姚信华靠治好小狗的腿伤,成功赢得了两个孩子的尊敬和信赖,并接受他们一家的好意,随他们的马车一起进了县城。但是却拒绝了继续一起旅行的,抱着小狗崽离开了。
分别前,姚信华摸着两个依依不舍的孩子的头,笑着安慰他们:“如果你们和它有缘,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在下次见面之前,你们一定要努力长大!”
叶少丰支起画摊子开始卖色相——姚信华语。
只有在这个时候,姚信华才允许他抛抛头露露面。而她自己则藏头藏尾地缩在一爆像个小媳妇似的。
画摊子生意还不错,有买成画的,有索肖像的。还有一些无耻的,一文不掏,专门在画摊子周围转悠来转悠去养眼睛。一言以蔽之,那就是“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他们倒也不贪,只赚足几日生活用度,便会收摊。也是怕太出风头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边叶少丰手脚嘴不停地忙,这边姚信华逗弄着还未完全恢复精神的小东西——呵,它可不是个狗崽,而是个狼崽呢。
“欢迎加入五湖四海流浪帮,仔仔!”
“呜——”
“哦?你说你喜欢你的名字?太好了!真乖真乖!”
小鼻子皱了皱。“呜呜——”
她拍它的小脑袋:“放心,我一定会把你训练成天下最忠诚的看家狗的!”
“呜……!”仔仔一时气血翻腾,昏过去了。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烤得姚信华有些背热。正想问叶少丰还要多久才卖完,一片阴影就罩了上来,隔绝了阳光,一时怪凉爽的。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奇怪的是,他站了半天也不说话,只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她好奇地问。
他很是深思熟慢了的语气:“我想过了——如果将来咱们有了孩子,还是我来带吧。”
“啥?”虽然她本来就打算将来把屎把尿等育婴工作交给童养夫来做,但听童养夫这语气好像他打算连喂奶也包了似的。
取过斗笠戴上。“收摊了。去吃红烧肉吧。”
“耶!”欢天喜地地把仔仔丢进背筐,双手高举,“背我!”
“呜……”好痛哦!太没人性了!居然把负伤在身的它“丢”进背筐!
姚信华手一挥:“出发!”
当晚他们投了个便宜的客栈休息一宿。
次日,叶少丰先出去买了纸砚笔墨并一些针针线线回来,两人一狼这才悠然上路。
“真的不要背?”
“不用啦!自己能走。我才不像某个笨崽,腿受伤了要人背咧!”姚信华故意冲着蜷在筐里的仔仔说话。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腿脚才便利些,就嚣张起来。
“别勉强。”他配合着她的步伐,“如果又疼了就跟我说。”
“放心放心。我自己晓得的。”
“真的要去黄山?”
“当然真!那是我幼时的梦!”
“我还以为你幼时的梦署林。”
“我幼时的梦是去桂林的路上顺便去黄山。”她顺便要去的地方岂止黄山?根本就是走到哪儿算哪儿吧?
不远的前方是个岔路口。
微笑。“你知道黄山在哪个方向吗?”
“那还用问!当然是在南方咯!”
走到岔路口了。
“少丰,你去哪里?”她一把扯住默默走向另一个方向的叶少丰。
“黄山啊。”无辜地眨眨眼睛。
“黄山在南方!”强调。
“我知道。”再次无辜地眨眼睛。
“南方在这薄”用力地指过去。
他的眼神似乎有些同情:“信华,太阳从何处而升向何处而落?”
“那还用说!当然是东升西落了!”从刚才开始他就在问她一些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问题,她有些气愤了!气愤得她手一挥,准备把太阳指给他看。这次轮到她眨眼睛了。为什么太阳在她要走的方向的反方向?“奇怪,太阳怎么跑到北边去了?”
他很温柔地牵住她迷惑的小手。“信华,太阳没有跑到北边去,这边才是南方。”
“!!”
这是他与她重逢后的一个新发现:原来之前他们会走到四川去,并非姚信华特意安排的,而是她随便走走到的。而他们分开后,她或许本来是想去京城来着,但是却因为搞不清楚方向,胡乱前进的路上碰巧救了商怜,宛如攀住了一个指南针,指南针到哪里她就到哪里。若没有商怜,她早就走到西域去了也说不定。
姚信华,她是个路痴。
叶少丰想通这一点的时候,觉得心里无比舒畅。
他终于明白,当年那个鬼画符的地图并非姚信华故意整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从他们的山间小屋到市集上三个时辰足可以往返的路程,每次姚信华都要花五个时辰,而且回家以后看到他会那么高兴。
仔仔躺在筐里,虽然听不懂主人的对话,却凭着野兽的直觉感觉到一股窘迫的空气飘荡着。
姚信华生平头一次,在童养夫面前如此抬不起头。
但是,有一件事,她一定要说!
“少丰!你主动带孩子的心是好的,但奶还是我来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