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非要逼我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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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午三点三十多的时候,我坐着张盛的拉风摩托车出现在雨花咖啡厅门口。什么?聚会时间是三点?开玩笑,我们这种大人物当然要迟到半个小时才像话嘛。

  摩托车一停下来,我就看到咖啡厅外的停车场上停着一排名车,阿斯顿-马丁,法拉利,莲花,奔驰,欧宝,宾利,积架,凯迪拉克……看得我眼睛眨个不止,口水流个不停,这帮家伙到底是来聚会,还是来比车的啊?

  我再转过头看看张盛,倒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啊,比不得我们这些穷人,看到好车就流口水。

  将这些车全都狠狠地意淫了好几遍之后,我才依依不舍地走进咖啡厅。

  我刚一走进咖啡厅,就看到*窗有一桌坐着八个人,而楚洛华正在那一桌。我于是指了指那桌,对张盛说道:“就那桌,我们过去吧。”

  “就这么过去?不大好吧?”张盛拿着摩托车头盔,说道。

  真不明白,他为什么每次离了摩托车,都喜欢把头盔拿在手里,“没事,我有一个侄女在那。”

  “还是打个电话给她,让她过来引荐我们过去吧,就这么走过去,挺尴尬的。”张盛说道。

  一听张盛这么说,我也觉得有点道理,于是发了个短信给楚洛华,“我们就在门口。”

  过了一会,楚洛华看了看手机,扭过头门口看了过来,看到我们站在这里,就站了起来,向我们走过来。与她同桌的那些人便顺着她向我们看来,而我看到其中有一个家伙,正是上次在楚正清的别墅看到的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

  “现在都几点了?”走到我们身边,楚洛华略略有些不快地看了看表,说道。

  我耸耸肩,学着《黑金》里梁家辉的姿势耸了耸肩,不以为意地说道:“通海的交通,你知道的啦……”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看来楚落华对我前来很不欢迎啊,不过,她不知道,她的不欢迎就是对我最大的欢迎了。因为她越是不欢迎,就说明她越不开心,而她越不开心,我就越开心,哈哈哈。

  我笑着扬了扬手,说道:“我们做长辈的,怎么可能会失晚辈的约呢。”

  “你……”楚洛华正要说什么难听话,抬头看了看站在我身边的张盛,终究还是忍下来,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转身向她坐的桌子走去。

  这时候张盛凑到我耳边,低声道:“你侄女很正点啊,你对她这么凶做什么?”

  “你喜欢啊,那送给你了。”我很大方地摆摆手,说道。

  张盛嘟了嘟嘴,“*,你又不是他爸。”

  哈,张盛这家伙倒也不傻。

  我们两个人跟着楚洛华来到这桌之后,原先坐在那里的人就都看着我们,有一两个装腔作势地笑着,其他的则是一副很淡漠的样子。看起来,他们对我这个新加入者也不是很欢迎,不知道是楚洛华或者她那个姘头事先说了我的坏话,还是这些人本性就自以为了不起。

  不过,我本来不是来跟这些人来套交情的,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随便找个位子就坐了下来。再转头看看张盛那家伙,居然比我还自在。只见他拉过一张椅子坐在我身边,然后就大大咧咧地打量去聚会的四个女孩子来,至于那些男的,在他眼里,仿佛完全变成空气了。

  我见他这样,心里胆气越发状了,也跟着扫视了除楚洛华之外的另外三个女的,有一个长得一般,另一个长得很性感,性感得过份,性感得像无烟工业者,只有一个还稍微好点。如果在一个月前,我或许会对她很有兴趣,但是现在的我,可是经历过江薇这种级数的女人的人了。虽然她已经三十多岁,但是她的身段,气质和相貌,甚至于皮肤,都完全不是她所可以比拟的。

  张盛扫视完一圈之后,目光就基本定点在了楚洛华身上,看来这家伙对我侄女企图明星啊。而我则因为没有找到目标,所以显得神情散漫,目光漂移不定。

  这样一来,在这些少爷小姐们看来,张盛就显得很花痴,而我则显得很白痴。而我们俩的相同之处,就是同样的粗俗无礼,目空一切。

  我肯定楚洛华肯定在心里骂了三百遍之后才介绍道:“这是我的……”

  我不等她说完,就自动自觉的介绍道:“……叔叔楚天齐,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张盛。再有个把月,我们就要去京华大学做我侄女洛华的校友了。我二哥楚正清说在座的都是大学里的经验,特地让我来向你们学习一番。”

  听到我称自己是她的叔叔,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呼她父亲的名讳,楚洛华气得够戗,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却偏偏发作不得,憋得脸都有些红了。

  这时候,她那个油头粉面的姘头,便故意惘顾我们,指了指他对面的那个男人,说道:“小段,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而那个被他喊作小段的人,也赶紧答道:“说到关于被忽视的女天才画家弗朗索瓦丝*迪帕克。”

  “弗朗索瓦丝*迪帕克……”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正要夸夸其谈的时候,突然别过脸来,笑着看着我,说道,“天齐,你听过弗朗索瓦丝*迪帕克吗?”

  就是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突然这么问,肯定是想让我当着这么多人说不知道,这样才能显出他的高明和不凡,同时也为楚洛华出口气。

  如果是平时,我当然是马上承认不知道了。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我对美术这东西本来就不在行,这么生僻的画家我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但是,现在这个环境下,这个脸我决不能丢。更何况我看旁边这几个家伙,全都若隐若现地卷起嘴角在笑,我怎么能让他们得偿所愿?

  于是,我微微笑了一下,不动声色地用手摸着青龙戒,然后含糊不清的声音嗫嚅道:“青龙无悔。”

  不一会,我便进入到青龙戒的幻象当中,今天执勤的是,啊?不是吧?我眼珠子都几乎爆出来了,竟然是……我的偶像李小龙?

  我没有听说过李小龙是泡妞高手啊?怎么他也会被青龙戒收进来呢?不过这时候,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想那么多,只能问道:“偶像,可以告诉我你们中有谁特别懂画么?”

  “我帮你叫他。”李小龙淡淡说了这么一句,便消失了踪影。

  片刻之后,我便看到有个留着长头发,穿得很松散,拽拽的歪着脑袋,一看就是一副艺术家派头的家伙出现在我的面前。青龙戒里的全都是牛人,随便一个都值得我顶礼膜拜,所以见到他出来,我哪里敢有半分怠慢,赶紧作揖道:“高人,我该怎么称呼你。”

  这人倒也不谦虚,径自摆了摆手,说道:“不必客气,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说吧。”

  “我现在遇到了个窘境,在一班女人面前落不下脸来,想找个懂画的人帮我解围,不知道高人你对画有多懂?”

  这人不屑地笑了一声,却也不说话,只是摆了摆头,顿时,我便被弹出青龙戒的幻觉之外。与此同时,我又有了从前被青龙戒的灵魂融入的感觉。而这股灵魂,自然来自刚才那个桀骜不逊的艺术家派头的家伙。这时候,他已经和我融合,他的意识就是我的意识。所以,我对他的身世自然也就知道。

  原来他的名字叫韩伯仁,是民国时期一个惊艳绝伦的人物,学通中西,但是偏偏对所谓的学界地位,世俗名利全都毫无兴趣,偏偏痴迷绘画。他的前半生在中国四处游历,后半生则是在欧洲游历了,一生几乎与当时在世的所有的世界级画家都有过交往,对中国以及西方各种绘画的风格,渊源,技法都可谓是了如指掌,是世界级中的顶尖鉴赏家和收藏家。

  那么,他到底牛到了什么程度呢?简单的说,就是只要一幅画旁边能够写有他的评语,那么顿时就可以从一文不值变成倾城至宝。在全世界绘画鉴赏这个行业的内部评价中,他被排进了有史以来最权威的鉴赏家前十名。牛人啊,简直是牛到不行。用他这种牛人对付楚洛华这姘头,实在是杀鸡用牛刀啊。不过,也没办法,

  “看来,天齐你是不知道了,不过这也难怪,对你来说,这个画家确实有些生僻,就让我……”楚洛华那姘头见我半晌不说话,便料定我是不知道,却又不好意思承认,所以才故意沉吟不语,于是便想在我面前显摆起来。

  其实要说他说得倒也不差,对这个什么弗朗索瓦丝-迪帕克,我确实是一无所知。可是这并不代表韩伯仁一无所知啊。

  我听到这里,便冷笑了一声,说道:“别人或许我确实不大懂,但是这弗朗索瓦丝-迪帕克我确实略知一二。”

  “哦?”楚洛华那姘头不相信地看着其他人笑了笑,“那我们就洗耳恭听了。”

  而坐在着旁边的其他人,包括楚洛华在内,也全都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我知道,他们心里都在想,这样生僻的画家连他们都不知道,我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又怎么可能知道呢?而在所有人中,除了我自己之外,就只有张盛相信我确实是知道,他很自信地看了看我,一脸崇敬的样子。看来,这家伙对我有点个人崇拜啊,哇哈哈哈哈。

  而既然除了张盛之外的所有人都在等我出丑,我自然不可能如他们的意。混合着韩伯仁的桀骜孤高的意识,我狂傲地笑了笑,如数家珍地侃侃而谈起来。

  “弗朗索瓦丝-迪帕克,是十八世纪最被忽略的天才女画家之一。一七二六年,她生于西班牙,一七七八年死于马赛。她的母亲为西班牙人,父亲是马赛人。在临死前的前一年,她被选入马赛艺术学院。”说到这里,我故意瞟了瞟那个小段以及楚洛华的姘头,明知故问地问道,“两位,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不止是这两人,在场的人都略略有些傻了,他们都没有想到我竟然真的知道这个人,只有张盛一副满不在乎,理所当然的样子。而我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们全都给惊得呆了。因为弗朗索瓦丝-迪帕克是个属于被埋没的艺术天才之一,所以,世人对她的研究也不多。他们两人对她的了解也不过是区区一些皮毛,顶多也就刚才我说的那些资料而已,只能在女孩子面前显摆一下,真要往深了去,他们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的。

  但是我,哦,不,准确的说,韩伯仁可不同,这位牛人当年对这位女画家可是颇为激赏,又哪里是他们这种劣手可比的。现在有机会说到她,兴致顿时高涨,一口气便介绍了一大段,权当是为这些家伙扫盲,“弗朗索瓦丝-迪帕克出生在西班牙,成年后才回到马赛,以后就定居在这里。可以说,她在这里成为职业画家,并且获得她的所有艺术成就。在她去世时,她一共留下四十一幅画作。可是流传下来的,目前只有四幅油画,现在收藏在马赛美术馆。弗朗索瓦丝-迪帕克的绘画成就与一个人密切相关,那就是她的父亲,马赛著名雕塑家弗朗索瓦-迪帕克。她的画风深受十七世纪荷兰风俗绘画影响,尤其擅长描绘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平凡人物。她的代表作是《做针线活的女子》,这幅画跟荷兰风俗画大师约翰内斯-弗美尔的作品《做花边的女工》颇有类似。但是弗朗索瓦丝-迪帕克的画更着重气氛的渲染,比弗美尔的画作显得更加感性流露。《做针线活的女子》这幅画集中体现了弗朗索瓦丝-迪帕克高超的画技和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她……”

  我兴趣盎然地一口气讲了十多分钟之后,看到这一众人全都一脸茫然的表情,顿时觉得有点对牛弹琴,顿时觉得乏味无趣,便不再说下去了,微微仰了仰头,问道:“你们俩看过弗朗索瓦丝-迪帕克的原画么?”

  两人木然地摇了摇头。

  我于是不屑地挥挥手,拽得不能再拽地说道:“原画都没看过一幅,还有什么好说的,真是的,白浪费许多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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