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中国名著 第四十九章 《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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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阿来,男,藏族,1959年出生于四川西北部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现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长篇散文《大地的阶梯》等。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摘取2000年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成为中国最年轻的茅盾文学奖获得者。

  成书时间:80年代中后期

  类别:长篇小说

  内容导读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是一部描写*土司强大繁荣然后最终灭亡的小说。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秘密。

  全文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我”是麦其土司的二太太(汉人)所生的儿子,一个与众不同的傻子。以如此特殊的方式叙述当然有其独到的妙处。

  从最普通意义上来讲,用“我”叙述可以清楚地将我的方方面面在读者面前展现出来,甚至包括细腻,微妙的心理描写,这个特殊的傻子则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对叙述方式,功能表达方面的要求。因为作为一个“傻子”,即便是前面加上了定语“特殊”,他仍是傻子,有好多方面的事情他是观察不到,捕捉不了的,但正是出于傻子在人们心目中的这种印象,作者阿来却来了个充分利用。他将其他人心中的大胆在“傻子”面前豪无保留*出来,让难以展现的第三人称自行展现的淋漓尽致,同时这也在极在程度上弥补了一人称写作的不足。正如我的奶娘在主子面前受了气,却在众人面前隐藏内心时,她碰到了我这个“傻子”说到“主子,呸!下人,呸!”同时,把随手塞进口中的东西——被子絮的羊毛啦,衣服上绽出的一段线头啦,和唾液狠狠地吐在墙上因为他们以为我很傻,再我面前也就不那么规范。但作者所要的却正是这样的效果,让每个人都更真实地*。《尘埃落定》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通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

  《尘埃落定》的深刻,并不只限于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家族成员之间、土司与奴隶之间爱恨情仇的演绎,其中,国民政府代表对土司的影响、红色汉人和白色汉人的战争,都有声有色地出现在关键时刻,从而使整部小说充满了历史的沧桑感,揭示了土司制度的彻底瓦解,是中国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的必然。

  作者将这一切表现得如此凄美浪漫,如此意趣横生,如此曲折深沉。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万千汉字的构成,阿来显然是*纵语言的高手,他散发着高原山野清新草香的文笔,带着我们走进康巴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带着我们深入幽深复杂的人物心灵,完成了一次酣畅淋漓的历史之旅。

  《尘埃落定》中闪烁着智慧之光的美妙句子和段落,真是俯拾皆是。当“我”看到十字架上的耶稣时,想到他的血快流干了,忍不住笑了起来。问:“他能做什么?”传教士答:“替人领受苦难,救赎人们脱出苦海。”“这个人这么可怜,还能帮助谁呢。”傻子的话,听起来真实在。“我好久没有笑过了,好久没笑过的人才知道笑使人十分舒服,甚至比要一个女人还要舒服。于是,我就干脆躺在地上大笑。看见的人都说,少爷真是病了。”傻子还小的时候,就能品味出奶娘的*与土司太太的*的区别。“她(奶娘)的奶水象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的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在阿来的文字中,我们还可以明白他将这本书叫《尘埃落定》的寓意。“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者首部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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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来说

  我一直关注地方史,《尘埃落定》中某些真实的细节来自我长时间地从民间传说和各种资料中积累起来的感性知识。小说的另一个情结是埋在我心中的英雄主义梦想,这也是我作为一个藏族人血液中遗传的精神气质。我们今天的生活舒适但很平庸,我用小说去怀念那生与死、铁与血的大的浪漫。

  ——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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